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
(2022年第4期)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,市局組織抽檢了十四類食品共107批次,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6批次,不合格樣品1批次。檢測項目見附件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個別項目不合格,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。具體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總體情況。酒類21批次,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,糧食加工品5批次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、調味品3批次、飲料16批次、糕點17批次、餐飲食品23批次、方便食品7批次、茶葉及相關制品2批次、乳制品3批次、蔬菜制品2批次、薯類和膨化食品1批次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批次、肉制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。
二、不合格產品情況。(一)丹江口市三官殿汪杰黃酒廠生產銷售的均州王地封黃酒,酒精度檢驗項目不合格,檢驗機構為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。
三、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?丹江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、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,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,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、數量和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。
附件:1.本次檢驗項目
2.食品安全抽檢信息(不合格)
3.食品安全抽檢信息(合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