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
(2022年食用農產品第2期)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,市局組織抽檢了食用農產品共40批次,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6批次,不合格樣品4批次。檢測項目見附件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個別項目不合格,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。具體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總體情況。食用農產品共抽檢40批次,36批次合格,4批次不合格。
二、不合格產品情況。(一)茅箭區超級鮮鋒生活超市銷售的香蕉,吡蟲啉檢驗項目不合格,檢驗機構為西安康派斯質量檢測有限公司;(二)茅箭區德波蔬菜經營部銷售的生姜,噻蟲嗪和噻蟲胺檢驗項目不合格,檢驗機構為西安康派斯質量檢測有限公司;(三)茅箭區胖子蔬菜鋪銷售的生姜和上海青(普通白菜),生姜的噻蟲胺檢驗項目不合格、上海青(普通白菜)的氟蟲腈檢驗項目不合格,檢驗機構為西安康派斯質量檢測有限公司。
三、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茅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、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,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,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、數量和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。
附件:1.本次檢驗項目
2.食品安全抽檢信息(合格)
3.食品安全抽檢信息(不合格)